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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健康扶贫(医疗救助)最新政策解读

    信息发布者:张孝存
    2019-06-21 15:26:46   转载


    首先要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%参合参保。

    一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关概念解释

    (一)“两不愁三保障”:扶贫对象不愁吃、不愁穿,义务教育、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。“基本医疗有保障”是指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,实现有地方看病、有医生看病、有制度保障看病。

    (二)“八个一批”:产业扶持脱贫一批、就业创业脱贫一批、生态补偿脱贫一批、异地搬迁脱贫一批、危房改造脱贫一批、医疗救助脱贫一批、教育支持脱贫一批、兜底保障脱贫一批。

    (三)“六个精准”:扶持对象精准、项目安排精准、资金使用精准、措施到户精准、因村派人精准、脱贫成效精准。

    (四)“三落实”:责任落实、政策落实、工作落实。

    (五)“3+X”帮扶体系:“3”即国企帮扶“合力团”、校地帮扶“双百工程”、优质医疗资源下沉,“X”即省工商联及省妇联、省团委、省总工会等群团组织开展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。

    (六)“一降二提三免三重保障”:

    1.“一降”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从1万降到3000元,

    2.“二提”是各级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,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额度提高20%。

    3.“三免”是免门诊一般诊疗费、免乡镇卫生院起付线、免县域内定点医院住院押金。

    4.“三保障”是指新农合报销、大病保险报销、医疗救助(指民政救助和政府专项资金救助)保障。

    (七)“四定两加强”措施:是指定临床路径、定定点医院、定单病种费用、定报销比例,加强责任落实、加强质量管理。

    二、慢性病门诊申报政策

    (一)慢性病病种

    1类:白血病、恶性肿瘤放(化)疗、血友病、各类器官移植后用药。最高补偿限额为1万元。

    11类甲等:肝硬化失代偿期、系统性红斑狼疮、心脏手术(起搏器、搭桥、换瓣膜)、再生障碍性贫血。最高补偿限额为5000元。

    11类乙等:慢性心衰、脑血管后遗症、类风湿性关节炎、精神分裂、慢性肾功能不全、克山病、肺结核病,最高补偿限额为1500元;糖尿病限额为1000元;中、重度氟骨病限额为630元;Ⅱ、Ⅲ度大骨节病限额为470元;高血压3级限额为500元。

    (二)报销须知

    1、接受申请时间为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,持本人合疗证、户口本、身份证、合疗缴费票、诊断证明(两年内的住院病历,最好是本年度内的住院病历),在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合疗窗口申请,渝期下年再申请。

    2、每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,本人持合疗证、户口本、身份证、合疗缴费票、慢性病证、本人银行卡及相关资料(门诊病历、处方、医院发票、检查报告单和药店的普通增值税发票与小票等)在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合疗窗口报销,年审和报销一并进行。

    3、补偿年限: 1类、II类甲等为两年,II类乙等为四年(肺结核为一年)。

    4、肺结核慢病患者直接由县医院合疗科门诊报销。

    5、慢性病报销比例统一为65% (大骨节病、中、重度氟骨病、克山病报销比例为70%)。

    6、当年享受慢性病报销的门诊统筹(乡、村两级门诊)不再报销。

    (三)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

    1、定点医疗机构:白水县医院、中医医院、妇幼保健院、省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。

    2、定点药店:白水大药房、康盛医药公司、众友健康药房、恒康德药店、人民药店、尧禾利民药店、老百姓大药房、济仁中医门诊、渭南市乡亲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西固店、尧禾润民药店、林皋众友乡亲大药房、白水县爱心昼夜药店、白水县康仁医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。

    (四)对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,其封顶线在原封顶线的基础上提高20%。

    三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新农合报销比例

    符合分级诊疗规范,执行新农合技术转诊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

    1、省级医疗机构起付线(三级医院3000元、二级医院2000元)不变,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%,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%;

    2、市级医疗机构起付线(市中心医院1500元、市妇幼保健院1000元)不变,报销比例为75%;

    3、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,2017年6月1日-2018年6月30日县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%,自2018年7月1日起,执行经过“四重保障”后,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80%;乡镇卫生院、白水矿医院、康慈医院、洛北医院不设起付线,报销比例统一为95%;

    4、县级和省市定点医疗机构非合规医疗费用限定在5%-8%以内,超出部分由医院负担。

   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在县域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机制,免交住院押金。

    四、扩大农村参合贫困残疾人新农合基本报销范围 

    在已有运动疗法等9项残疾人康复项目基础上,新增加20项康复项目,一并纳入新农合基本报销范围。

       五、大病救治政策

   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3000元。

    (一)2016-2018年对我省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(包括国贫、省贫)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,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、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、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、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、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、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食管癌、胃癌、结肠癌、直肠癌、终末期肾病等11种疾病的患者进行集中救治。

    (二)2018年増加肺癌、肝癌、乳腺癌、宫颈癌、急性心肌梗死、白内障、尘肺、神经母细胞瘤、儿童淋巴瘤、骨肉瘤、血友病、地中海贫血、唇裂、尿道下裂等14种作为大病专项救治病种,共计25种疾病。

    (三)2019年新增加耐多药结核病、脑卒中、慢性阻塞性肺气肿、艾滋病机会感染4种作为大病专项救治病种(新增加的四种大病待文件下发后执行政策)

    29类大病救治“合疗报销、大病保险、医疗救助三重保障”,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%以上,严禁全额报销。

    县级定点医院:白水县医院,白内障定点医院在眼科医院。

    六、开展以党建引领千名医生包联因病致贫家庭行动

    全系统抽调980名医疗技术精湛,临床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组成108个战地医疗团队继续进行全县因病致贫户包联工作按大病、重病、慢性病、常见病分红、黄、蓝、绿四种标识,精准医疗救助。红色标识为25类大病患者;黄色标识为重病患者;蓝色标识为慢病患者;绿色标识为常见病、治疗康复患者和健康状况较好的贫困户,按照三个一批救助办法,由县级医疗机构战地医疗队包联红标(大病)、黄标患者进行医疗救助,必须每月上门诊疗一次,电话随访,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团队包联蓝标、绿标患者,主要进行健康管理和维持活动,对蓝标患者必须每两个月上门诊疗一次,电话随访;绿标患者每季度上门诊疗一次,电话随访,管理率达100%。

       七、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 

    完成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任务,卫生院所在地5公里内不再设立村卫生室,由镇办卫生院代管。

    ①村卫生室硬件及内涵建设: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,四室分离(诊断室、治疗室、药房、公共卫生室)标识美观统一,基本设施配备齐全,制度健全,资料完善,能正常开展基本医疗业务和公共卫生服务。

    ②乡村医生配备:村卫生室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内的配置1名,1000人至2000人的配置2名,2000人至3000人的配置3名,3000人以上的配置4名。建好阵地,开展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,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;加强健康小屋建设,促进优质资源下沉,让群众不出村就能享受专家优质服务,推动无病先防。

    八、贫困人口体检和家庭医生签约实行全覆盖

    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。组建70个由县级医院、乡镇卫生院和村医组成的二级医疗服务团队,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,组建由全科医生带队,护士、公共卫生人员为成员的全科医师团队,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家庭签约服务。

      九、慢病签约服务

    (一)对患有原发性高血压、2型糖尿病、肺结核、严重精神障碍等4类疾病的贫困人口进行重点管理,做好随访评估、健康管理、适时转诊等工作,每年安排不少于4次随访。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团队的形式提供。乡镇卫生院、村卫生室(社区服务中心/站)是签约服务工作的主体。

    (二)对患有脑血管病、冠心病、慢阻肺、重型老年慢性支气管炎、类风湿关节炎、骨关节炎等6类慢性病的贫困人口,由基层医务人员根据《贫困地区主要慢性病健康教育处方》核心信息,开具健康处方,每年安排一次随访。

    (三)将大骨节病、克山病、氟骨症等地方病重症患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。对大骨节病、克山病、氟骨症病人,每3个月进行一次随访;对补充纳入管理的地方性砷中毒、克汀病、二度及以上甲状腺肿大病人每年随访一次。

       十、开通医疗救助绿色通道

    全县设置扶贫病床100张,对住院的贫困患者,公立医院实行床位费、治疗费、护理费下降50%,手术费下降20%。眼科医院白内障复明项目全免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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